今日睇新聞,到而家我都唔係好明點解只係得50蚊既利潤都會有人願意去販毒?功利D去解釋我只可以咁講,果位青人無考慮過被捕既風險成本,同埋尋找買家既TIME COST,又或者佢既尋找買家既時間跟本好短,有穩定買家,所以佢只係考慮到工作需時只係交收既幾分鐘,相比麥記既PART TIME要成3-4小時先有50蚊為化算。
年青人,為了個人的利益(即係果50蚊)而損害整個社會,值得嗎??有無考慮過個同你買毒品既人會因為你既販毒行為而繼續吸毒,而通常吸毒既人都係唔太工作既,最後成為社會既負擔。好啦~到佢想去戒毒既時候,無論係身體(需要醫護人員照顧)﹑定係心理上(要社工協助),都係要呢個社會去負擔返~到頭來可能有一日你會問一句:點解政府要浪費D錢響呢D道友身上,如果D錢用響多D青年就業輔助計劃,我就唔使販毒啦~~~~
如果你唔係為左50蚊去幫手販毒既話,政府就唔使用幾佰萬攪禁毒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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