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吸毒事件日益嚴重,政府終於都要出手實施校園驗毒計劃。但令我最感到驚訝既係,實施呢個計劃係自願性質,學生可有權say no,咁我想問有咩用呢??既然校園吸毒已經去到咁嚴重既地位,點解唔去立法強制執行,而要講人權呢??政府永遠就係咁,應該講人權既唔講,而家校園驗毒計劃都講明資料係保密ga啦~除非你身有屎,否則怕咩驗姐??又唔會張你既資料公開既~再者,吸毒響香港係犯法ga ma,D人以為吸毒並非犯法,其實只係要舉證有人吸毒係極為困難,故甚少作出檢控,先出現這種誤解姐~係犯法既野唔係應該要加強打擊咩??即係好似醉酒駕駛咁,唔通交通警要求我作酒精測試,我又可以同佢講人權問題,我拒絕!!所以今次黃仁龍就做得好啦~將強制驗毒立法咪得LAW~不過唔知又要攪幾耐........同埋講真AR~就算真係驗到你有,以學生黎講,都應該唔會拉你去坐~反而會有社工同相關既專業人士去幫佢地......所以我真係好唔明,政府到呢個時候仲要講人權,用自願性質推行校園驗毒計劃,真係可悲...................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