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曼事件發生左幾個星期,之後既都係大大小小既小債主既示威,要求賠償................事件發生左之後,我既第一個反應係-抵死!古語都有話啦:食得咸魚抵得渴,投資既野就一定會有風險,而家衰左,就走黎叫政府俾翻錢你地﹑叫中介人回水,同賭錢輸左有咩分別..........咁不如我地賭錢輸左又投訴馬會誤導我地,叫政府回水AR!牛唔飲水唔得牛頭低,而家無人用槍指住你個頭叫你買GA MA~跟本就係一個字:貪!仲要有人話D退休人士買左百幾萬成副身家,好可憐,如果真係有百幾萬退休金既話,安份守己一定夠你食過世........我好細個果時阿媽就教落:阿仔,做人要腳踏實地,一分耕耘先有一分收獲,而家D人諗住坐響度身等收錢,我真係唔明點解咁都值得可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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